保税拍品竞买须知

一、本公司图录中拍品图录号旁有标记之拍品为保税拍品。保税拍品均来自海外或港澳台地区,处于保税状态下,无法在拍卖现场提货。保税拍品进口时,买受人应缴纳进口关税和其他税项并满足政府部门相关政策要求。

 

二、保税拍品提货注意事项:

        1.保税拍品提货地点默认在香港。买受人按照《拍卖规则》规定付清全部购买价款后于拍品所在香港库房领取前述拍卖标的。提货前请提前 3 个工作日拨打客服电话:13716103261 预约提货时间。


        2.如买受人需要将保税拍品进口,请于拍卖成交后 10 个工作日内与本公司客户服务部联系,客服电话:13716103261。逾期未联系的,买受人需于香港提货。应买受人要求未运回香港的拍卖标的,如买受人后续调整为香港提货,应自行承担运输等相应费用。

 

三、保税拍品进口注意事项:

        1.如买受人需要将保税拍品进口,请于拍卖成交后 10 个工作日内与本公司客户服务部联系,客服电话:13716103261。并请提前3 个工作日拨打客服电话预约提货时间。

 

        2.如买受人申请保税拍品进口,本公司将协助推荐代理公司,方便买受人咨询了解政府部门的相关政策要求,代为办理进口手续。本公司对任何拍品所作的关于进出口限制或禁运的提示及提供的税费说明仅供参考,不应视为本公司的保证。买受人不得以未获发任何许可证或相关文件作为撤销交易或要求迟延付款的理由。

 

        3.本公司应买受人要求推荐代理公司,仅视为本公司对买受人提供的协助,本公司可酌情决定是否提供此项协助,若由此产生任何费用或发生任何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此外,本公司不就本公司推荐的代理公司造成的错误、遗漏,无法协助办理相关手续承担任何责任。

 

四、若买受人未能按照本公司《拍卖规则》规定的时间领取其购得的保税拍品,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日起的第 31 日起按每件拍品每月人民币捌佰元向本公司支付保管费。

 

五、如您有任何有关领取或运送保税拍品的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 13716103261。

 

六、本须知与本公司《拍卖规则》具有同等效力。本须知未尽事宜,以《拍卖规则》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