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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明永乐 龙泉青釉梅瓶

龙泉青釉梅瓶
拍品信息
LOT号 1101 作品名称 明永乐 龙泉青釉梅瓶
作者 -- 尺寸 高38.5cm 创作年代 明永乐
估价 600,000-800,000 成交价 RMB 920,000
材质 形制
著录
《天物馆藏瓷》第二集,上海天物馆文化艺术品有限公司编,文物出版社,2012年,第54、55页

梅瓶,古称「经瓶」,从各种画像数据及文献记载可知,其多为装酒之用,许之衡在《饮流斋说瓷》一书中详细地描述了梅瓶的形制、特征及名称由来:「梅瓶口细而颈短,肩极宽博,至胫稍狭,抵于足微丰,口径之小仅与梅之瘦骨相称,故名梅瓶。」关于梅瓶的用途,磁州窑系有一对为白地黑花梅瓶,瓶身一书「清沽美酒」,一书「醉乡酒海」,作盛酒的用具是明白无疑的。后因其秀美的造型,被逐渐用作陈设器。
宋代以来,瓷器之釉色便追寻玉质之光润质感,多成素品器,尤为难烧,不容半点瑕疵,且需造型比例合宜,方得上品。本品圆唇直口微敛,短直颈,溜肩,弧腹及底内收,下承圈足微撇,线条起伏流畅,造型俊秀优美,胎体细腻,釉质光润。通体施青釉,釉色均匀纯正,青翠欲滴,展现釉色天然纯净之美。与线条优雅的造型结合得天衣无缝,显示出官窑瓷器造型规矩且不失优雅的制器风格。如本品之精细程度,非民间窑场模仿官方窑场可以达到的水平,当属明永乐处州龙泉官窑之佳器。
龙泉古称处州,窑业久负盛名,明初更是深得宫廷的赏识,成为与景德镇御器厂并立的贡御窑场,从而获得空前发展,成就其历史上最后的辉煌。
因明初龙泉窑与景德镇御窑厂共同担任内廷贡器之责,《大明会典》卷一九四《工部虞衡清吏司窑冶陶器例》有载:「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定:凡烧造供用器皿等物,须要定夺制样,计算人工物料。如果数多,起取人匠赴京,置窑兴工,或数少,行移绕、处等府烧造」。《明宪宗实录》也有「江西饶州府,浙江处州府,见差内官在役烧造瓷器……」的记载。《大明会典》与《明实录》中也有天顺八年(1464)以前,明王朝多次派内官到处州府监烧龙泉窑青瓷供皇室使用的记载。故明早期龙泉官窑作品,与景德镇御窑厂作品在器型和装饰纹样上多可类比,相映成趣。
本品体量较大,器型优美,线条自然流畅,釉汁浓郁,极具龙泉窑厚釉青瓷的独特魅力,为当时进御之品,极为珍罕。
翻阅公私典藏,同类品一件藏于台北国立故宫博物院,刊录于《碧绿——明代龙泉窑青瓷》,编号64,可资参考。

参阅
《碧绿—明代龙泉窑青瓷》,蔡玫芬,国立故宫博物院,2009年,第134页,图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