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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5 清雍正 端石道教河图伏书井字砚

端石道教河图伏书井字砚
拍品信息
LOT号 0065 作品名称 清雍正 端石道教河图伏书井字砚
作者 -- 尺寸 宽13cm 创作年代 清雍正
估价 无底价 成交价 RMB 34,500
材质 形制


方形端石刻制,色泽呈香灰色,古朴典雅。正面以“井”字型刻凹槽储墨,中间凸起研墨台心。背面留方形开光,暗刻浮雕波涛与大石,一只灵龟游于水面,龙首,龙形龟身,背上驮三函书,为河图洛书。配以红木方盒,红黑映衬,古色古香。
此图根据《尚书》中《洪范》的记载:“天兴禹洛出书,神龟负文而出,列于背,有数至于九,禹遂因而第之以成九类常道。”意思是大禹时期,洛阳境内洛河中浮出神龟,背驮“洛书”,献给大禹。大禹依此治水成功,遂划天下为九州岛。又依此定九章大法,治理社会。洛书其实本应指其神龟背甲上所留图形文字,并非书籍,后世工匠或断章取义,或为更形象表达,将其多刻书籍,便成此神龟负书,“洛书”也渐渐被理解为书籍。而根据孔子典籍《礼记?礼运》:“河出马图。”可知,河图应另有其典故。河图为伏羲时代黄河出现一匹龙马,其身上有文彩图案,谓之龙马负图,伏羲将其文字记载下来,因出于黄河,谓之河图。两者虽各有其出处,作用却密不可分,一般认为河图为体,洛书为用;河图主常,洛书主变;河图重合,洛书重分;方圆相藏,阴阳相抱,相互为用,不可分割。汉代刘歆认为:“河图洛书相为经纬”,所以两者常常放于一起叙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