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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6 明(15世纪) 黑石雕阎魔敌像

黑石雕阎魔敌像
拍品信息
LOT号 2126 作品名称 明(15世纪) 黑石雕阎魔敌像
作者 -- 尺寸 高20cm 创作年代 明(15世纪)
估价 800,000-1,200,000 成交价 RMB 1,008,000
材质 形制


阎摩法王造像,西藏中部或藏东艺术风格造像,底座正面五叶宽大的莲瓣,极具有明代造像风格的特征。造像通体以质地绵密坚实的黑石精雕而成,由于藏传佛教的护法身色多为深黑或深黑蓝色,故这类以藏密护法做为题材的石雕像多选用质地上乘的黑石做材质。质地绵密,色泽深沉黝黑的黑石在古代为极具价值,例如一颗上好的试金石即可换取数金,价值不菲。神秘的黑石文化或崇拜在世界各地的古文明中也常可见到,如秘鲁的超自然古文明“伊卡黑石”文化。
阎摩法王,梵语Yamaraja,音译阎魔罗阇,又称阎摩罗王、阎摩王、焰摩王等,《佛说造像量度经解》〈护法像〉篇载为阎摩啰王,为藏传佛教的护法。
在藏密中,阎摩法王又称具誓法王、外法王等,在究竟意义上为文殊菩萨的化身,也是大威德金刚的护法;在世俗现象上,为降生于印度南方无门铁堡中的阎摩法王。阎摩法王之父为阎摩贝威埵(VIVASAT),母为凶悍的毒蔽衣罗刹女(SARANYU)。最初阎摩法王降生后,将上、中、下等三界一切暴恶的天魔都摄受纳入掌握,控制众生的生命,令众生行十种不善恶业。于是金刚手菩萨与多相女等诸菩萨,即向人天导师 金刚持(佛化现宣说密乘时的形象)来劝请,劝请如来从寂静涅盘中起身!于是金刚持变化出忿怒作怖金刚本尊及坛城,入伏暴禅定中。忿怒作怖金刚将手臂高举于天空,重击无门铁堡的阎摩城三次,并以独钴金刚杵击剌阎摩法王的身体,阎罗法王痛苦哀嚎,服从正信佛法教诫。金刚持将阎摩法王降伏后,并赋予阎摩法王守护教法之责,自此阎摩法王成为守护正信佛教的护法。
阎摩法王在不共的事业上,主要护持大威德金刚,行诸事业。其安住印度南方的无门铁城中,率领无数狱卒、兵将、仆役等,具有强大力量,可拔除不祥,驱除修行的障碍与诸魔障,令行者所求皆遂愿,所愿皆圆满,获致成就。
造像的主尊为阎摩法王,显现极怖畏的水牛首,一面二臂,右手持人骨杖(已佚失),左手持羂索,佛母环抱于父尊的左侧。阎摩法王父母尊下踩水牛,其上有人尸。阎摩法王父母尊的面容为泥金涂绘,五官及赤色的怒发为矿物胶彩。底下坐骑水牛背上所披的璎珞庄严,巨细靡遗,雕工细腻。
由于造像的背光,造像身躯,以及造像底座三者相互连接,一体成型,故此造像为典型的藏密半浮雕式石材造像。但一般藏密半浮雕式造像的身躯有半面没入背光之中,仅剩另一半面身躯为立体浮雕,为名符其实的浮雕造像。此造像的身躯(含主尊、佛母、坐骑等部分),其头、手、足皆非半面浮雕而是立体成型,甚至在角、耳、冠、项炼等细微处皆是立体雕凿,线条细腻流畅,栩栩如生,跃然石上,是藏密半浮雕式造像中的难得佳作。
附录:录关于阎摩法王的经典记载
《佛说药师如来本愿经》记载:“阎摩使人引其神识。置于阎摩法王之前。此人背后有同生神。随其所作若罪若福一切皆书。尽持授与阎摩法王。时阎摩法王推问其人算计所作。随善随恶而处分之。”
解释:
死主阎摩法王,指使阎王使者去引导亡者的神识,将此神识置于阎摩法王的跟前。亡者背后有同生神,终生跟随在亡者身旁,将此人所作的一切罪业或善业福报书写记录下来,并全部呈献给阎摩法王过目。审判时,阎摩法王亲自推算并问使者计算亡者的功过,而后随结果的善恶,进行赏罚处分。
《释氏要览》〈卷二〉记载:“阎罗王 梵音阎摩罗。此云遮。谓遮令不造恶故。《瑜伽论》问。焰摩王。为能损害。为能饶益。名法王。答由(饶益众生)故。若诸众生执到王所令忆念故。遂为现彼相似之身。告言汝等自作。当受其果。由感那洛迦。新业更不积集。故业尽已脱那洛迦。是故焰摩。由能饶益诸众生。故名法王。”
解释:
阎罗王,梵音阎摩罗(Yamaraja),意义为遮蔽,即遮蔽恶念,令不造恶。
《瑜伽论》记载:“问:为何焰摩王,为能损害,又为能饶益?名叫法王?”
答:是由于阎摩罗王能饶益众生的缘故。如果众生往生后被执拿到阎摩法王跟前,为了懹众生忆起生前所作的旧业,所以阎摩法王化现和亡者相似的身相,告诫:这是你自己做的!于是亡者应当承受造业的果报。由于能感化由那洛迦(地狱),使众生在地狱中不能再造业,无法累积集聚新的恶业,在旧的恶业悉尽洗净之后,即能脱离那洛迦(地狱)。于是焰摩(阎摩罗王)能饶益诸众生,所以称法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