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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9 清乾隆51年(1786年) 御制白玉交龙钮「信天主人」宝玺

御制白玉交龙钮「信天主人」宝玺
拍品信息
LOT号 5569 作品名称 清乾隆51年(1786年) 御制白玉交龙钮「信天主人」宝玺
作者 -- 尺寸 12.9×12.9cm;高11cm;重3555g 创作年代 清乾隆51年(1786年)
估价 咨询价 成交价 RMB 94,300,000
材质 形制


竞投本件拍品,请与本公司有关业务人员联系提前办理特殊竞投号牌。
备注
1. 伦敦苏富比,1997.12.02,Lot118;
2.香港苏富比,2010.10.07,Lot2103,成交价:HKD121,620,000

再说乾隆皇帝的「信天主人」宝
郭福祥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九月,随着新疆回部叛乱首领大小和卓木被诛杀,标志着清政府历时五年的平定准噶尔和回部叛乱,阻止西北分裂,维护国家统一战争的全面胜利,此后西北局势基本稳定。
人的一生中关键的就那么几步。对于最高统治者皇帝而言,关键步骤中的所作所为往往对历史有重大影响,而在这些关键步骤中形成的遗存和遗物也成为文物收藏和研究的重中之重。在清代皇帝御用玺印的研究中,这样的情形同样存在。通观清朝历代皇帝的御用印玺,可以发现皇帝御用印玺在印文的选取上有这样一个规律,即同一印文在御用印玺中出现的频率与皇帝本人的思想、情趣、喜好以及其自身的经历密切相关,也就是与皇帝在位期间的重大和关键节点息息相关。
对于清代的乾隆皇帝而言,乾隆二十四年(1759)可以说是他人生中的一个重要节点。这一年十月,遥远的西北边陲传来捷报,经过五年的筹划和征伐,回疆大小和卓木的叛乱被平定。从此清朝政府对新疆地区实施有效统治,这是乾隆皇帝此后一直引以为傲的赫赫武功之一。也正因为这一事件,使乾隆皇帝又有了一个新的名号「信天主人」。
最近北京保利拍卖公司即将拍卖的一方乾隆皇帝的御用名号玺,恰恰就是以「信天主人」四字为印文。此玺青白玉质地,交龙钮,印面阳文篆书「信天主人」四字。在现藏于北京故宫的《乾隆宝薮》中有明确著录。经与实物对比,无论是质地、大小,还是篆法、布局都与该书中的记载相合,可以确定此玺为乾隆时期的真品。关于此方「信天主人」玺的情况,笔者过去曾写过相应的研究文章,并对乾隆皇帝「信天主人」名号的来龙去脉作过交待。这里再说此玺,并补充一些新的资料,以便于对其有进一步的理解和认识。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九月,随着新疆回部叛乱首领大小和卓木被诛杀,标志着清政府历时五年的平定准噶尔和回部叛乱,阻止西北分裂,维护国家统一战争的全面胜利,此后西北局势基本稳定。对此二役,乾隆皇帝给予了高度评价,「今统计用兵,不越五载,内地初不知有征发之劳,而玉关门以西万有余里悉入版图,如左右哈萨克、东西布鲁特及回部各城以此抚定,现在巴达克山诸部落皆知献俘自效,捧檄前驱。以亘古不通中国之地,悉为我大清臣仆。稽之往牒,实为未有之盛事,即朕始愿亦不敢望其遂能至此也。」 回顾五年的平定战争,乾隆皇帝于欣喜之中亦不免有所申述,总结得失,释疑解惑,写下了著名的《开惑论》一文,并于乾隆二十四年十月二十四日颁发群臣,宣示中外。
《开惑论》是乾隆皇帝早年十分重要的一篇论说文章。文章仿照西汉文学家王褒的四子讲德之意,假设有春秋硕儒和臻成大夫二人,就清朝平定西部边陲准噶尔、回部的过程进行回顾和评判,发表自己对清政府用兵西部的看法。其中春秋硕儒是古卑今,循规蹈矩,指责清政府穷兵黩武,而臻成大夫则轻敌冒功,为浮论所惑,希翼急图完局。文章中乾隆皇帝自己以「信天主人」的身份又对春秋硕儒和臻成大夫二人之言论进行折中评判,认为二人所论皆不足道。文中最后讲到:「若子者,所谓菽麦未辨,安足以知我信天主人哉?信天主人乃召大夫硕儒而告之曰:若二子者,所谓楚即失之,齐亦未为得也。夫顺天者昌,逆天者亡。故粤宛犹不逆时气,而奉若者岂可恃力而夸张。且屡危而屡夷,愈变而愈康,钲鼓一动,遂定二方,凿空二万余里,蒇事五载已央。使畏难而中辍,未必不致祸而受殃。」 自此,「信天主人」便成为乾隆皇帝的名号之一。很明显,乾隆皇帝之所以自称「信天主人」,正是取「顺天者昌,逆天者亡」之意,正如他自己所说:「建非常之功,以举非常之事。举非常之事,以籍非常之人。然亦有不籍非常之人,而举非常之事,终建非常之功者。则赖昊苍笃贶,神运斡旋,事若祸而移福,机似逆而转顺。顺天者昌,逆天者亡。故犁准夷之庭,扫回部之穴,五年之间两勋并集。始迟疑犹未敢信,终劼劬以底有成。荷天之龙在兹,畏天之鉴益在兹。」 这也是乾隆帝对先祖敬天爱民思想躬行实践,对昊苍佑国天恩助顺深怀感激的具体表达。这是乾隆皇帝「信天主人」名号的由来,也是他集中关注「信天主人」的第一个阶段。

对「信天主人」集中关注的另一个时段是在《开惑论》完成二十五年之后。以回顾乾隆皇帝的丰功伟业和庆贺其八十万寿为契机,君臣之间多次提到「信天主人」之意蕴。乾隆四十九年(1784)盛夏,已经七十四岁的乾隆皇帝感到尽管自继位以来无日不以敬天勤民为念,并蒙昊苍眷佑,虽年逾古稀而身体康健,但距离他六十年归政的愿望尚有十一年之遥,前途犹长,难免产生懈怠心理,于是写下了《信天主人自箴》的诗作以自勉。「开惑昔年着论曾,信天爰以主人称。谓危反用成安屡,逮失还资为得仍。事定不堪回首忆,途长惟益励心兢。信天天眷古稀有,顾我何修遇此能?」 此后的十年中,几乎年年都可以见到有关「信天主人」或「信天主人」宝玺的信息。如乾隆五十年正月的千叟宴君臣联句的诗注中讲到:「西师蒇功,御制《开惑论》昭揭信天主人以折群蒙,申明顺天者昌由颐有庆之理。」「上时以始勤终怠为戒,今年犹作《信天主人自箴》诗。」 而乾隆五十五年(1790)正月的《八征耄念之宝联句》中也说:「庚辰西师蒇事,准、回两部尽入版图,皇上追维用兵之始,众议不无疑阻,而睿谟独断,不五年而大功告成,作《开惑论》以示中外,设为春秋硕儒、臻成大夫往复之词,而折衷于信天主人。因镌信天主人宝,即采论中语也。」 直到乾隆六十年(1795)正月的《洪范九五福之五曰考终命联句》中仍讲:「西师之役,达瓦齐即擒,伊犁底定,阿睦尔撒纳潜蓄异志,旋复叛去。上断以必讨,廷臣恇怯或有异议,上乃设为信天主人着论,以阐其惑。西陲大定,因命镌玉为信天主人之宝,皆由皇上黙契天心,故捷于影响,昊苍助顺也。」 可见乾隆皇帝在平定准、回部叛乱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及此役与乾隆帝信天主人名号、信天主人宝玺制作之间的密切关系。
「信天主人」是乾隆皇帝很喜欢的名号,制作相应的宝玺是很自然的事。与以上情况相对应,「信天主人」宝玺的制作也集中在这两个时段。
在乾隆二十四年作《开惑论》不久,即命内廷工匠用玉、石等制作了多方大小不等的「信天主人」宝玺。比如乾隆二十四年十二月「太监胡世杰交白玉宝大小二方、碧玉宝一方、甘黄玉印售一件,各随本文,传旨:着发往南边交安宁照本文刻做。将碧玉宝刻’乾隆宸翰’阴纹字、其白玉宝二方刻’信天主人’阳纹字、甘黄玉引首一方俱刻’养心殿’阳纹字。」这两方白玉「信天主人」玺现都收藏于故宫博物院。据初步统计,此一时期制作的「信天主人」宝玺大约有八九方。
乾隆五十年以后,以乾隆皇帝晚年阐扬其文治武功为契机,又制作了几方「信天主人」宝玺。此次即将拍卖的青白玉「信天主人」就制作于这个时期。根据现有实物和文献推断,其具体制作时间为乾隆五十一年。在《内务府造办处活计档》中有两条材料记录了此宝的制作情况。一条为乾隆五十一年「五月二十二日员外郎五德、大达色、库掌金江、催长舒兴、笔帖式福海来说,太监鄂鲁里交:青白玉宝一方,上贴信天主人本文,传旨:发往苏州照本文加深刻做,钦此。于五十一年九月十二日苏州送到刻字玉宝一方呈进,交懋勤殿讫。」另一条为「九月二十七日员外郎五德、大达色、库掌金江、笔帖式福海来说,太监鄂鲁里交:青白玉信天主人玉宝一方、青白玉乾隆玉宝二方,懋勤殿现用,传旨:配匣二件盛装,钦此。于十月初九日将信天主人玉宝一方配得匣呈进,交懋勤殿讫。」从中可知此宝制作的具体过程:乾隆五十一年五月二十二日内廷将刻好钮的玉宝连同印文设计稿发交苏州织造刻字,苏州玉工刻好字后于同年九月十二日送回造办处,进呈乾隆帝御览,半个月后又将此玉宝交给造办处广木作配匣盛装,最终置于懋勤殿中使用,历时近五个月。
此方青白玉「信天主人」宝玉质温润,印钮雕刻十分精细,且体量巨大,印面达到12.9厘米见方,是乾隆帝所有「信天主人」宝玺中最大的一方,至为难得。如此巨大的宝玺,其钤用的作品当为大幅巨制。香港苏富比公司2010年拍卖的一件经《石渠宝笈》续编著录的《张照草书韩愈石鼓歌》中就钤有此宝,可以参照。
「信天主人」玺印的刻制与乾隆前期平定准噶尔和回部叛乱,巩固西北边疆的重大历史事件有密切关系,也是乾隆皇帝文治武功的重要体现。透过这方「信天主人」宝,我们可以感受到二百年前的乾隆皇帝为维护国家统一,巩固西北边疆所作的努力和取得的成就。如果将此玺制作的过程放在整个清朝历史进程中加以考察,其价值也是不言而喻的。
1.《清高宗实录》卷599。
2.《清高宗御制文初集》卷3。
3.《清高宗御制文初集》卷20。
4.《清高宗御制诗五集》卷9。
5.《清高宗御制诗五集》卷11。
6.《清高宗御制诗五集》卷51。
7.《清高宗御制诗五集》卷93。

在《内务府造办处活计档》中记录:乾隆五十一年五月二十二日员外郎五德、大达色、库掌金江、催长舒兴、笔帖式福海来说,太监鄂鲁里交:青白玉宝一方,上贴信天主人本文,传旨:发往苏州照本文加深刻做,钦此。于五十一年九月十二日苏州送到刻字玉宝一方呈进,交懋勤殿讫。

「若子者,所谓菽麦未辨,安足以知我信天主人哉?信天主人乃召大夫硕儒而告之曰:若二子者,所谓楚即失之,齐亦未为得也。夫顺天者昌,逆天者亡。故粤宛犹不逆时气,而奉若者岂可恃力而夸张。且屡危而屡夷,愈变而愈康,钲鼓一动,遂定二方,凿空二万余里,蒇事五载已央。使畏难而中辍,未必不致祸而受殃。」
——弘历《开惑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