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15 李鱓 1726年作 梅花水仙图 立轴
LOT号 | 4015 | 作品名称 | 李鱓 1726年作 梅花水仙图 立轴 | ||
作者 | 李鱓 | 尺寸 | 43×59cm | 创作年代 | 1726年作 |
估价 | 300,000-500,000 | 成交价 | RMB 345,000 | ||
材质 | 设色纸本 | 形制 | 立轴 | ||
著录:《中国古代书画鉴定实录》,第七册,第3157页,东方出版中心,2011年。 出版:《中国古代书画图目》(八),第252页,津5-12,北京文物出版社。 题签:李复堂腊梅水仙精品。在唐弟藏,半丁。钤印:半丁陈年 诗堂:二姝巧笑出兰房,玉质檀姿各自芳。品格雅称仙子态,精神疑是道家黄。宓妃漫诧凌波步,汉殿徒翻午额妆。一味真香清且绝,临窗相对古冠裳。王状元诗。宗杨、夝江皆发源白阳,虽风趣不同,二家各有神理。然写竹画梅,宗杨终自叹不如。尝云一见夝江,从此搁笔。古人虚心有如此。此其壮年之作,意趣特出,可谓杰作。在唐老弟宜保之。陈年。钤印:天伴人、陈年印 题识:雍正四年腊月,复堂李鱓写。 钤印:臣鱓之印、宗杨、复堂 说明:天津杨柳清画社旧藏。 刘九庵先生认为,“李鱓作品落款不落干支”;“李鱓名字有两种写法,乾隆十四年之前,写作‘鱓’,乾隆十四年之后,‘鱓’字不常用,而是根据古人碑刻,把‘鱓’改写成‘觯’,另外,在康熙末经雍正到乾隆十年以前,他的号一般写作双人旁的‘复堂’,而乾隆十年后,署款的变化较大,‘复堂’写作‘复堂’或‘腹糖’”。本作作于雍正四年(1726),除具有以上刘九庵先生的总结特征外,此时距李鱓于康熙五十年(1711)中举,五十二年向康熙帝献画为南书房行走,之后离开,已经逾十年有余,仍用“臣鱓之印”,以示忠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