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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2 沈兼士证明 镜心

沈兼士证明
拍品信息
LOT号 1392 作品名称 沈兼士证明 镜心
作者 -- 尺寸 -- 创作年代 --
估价 5,000-10,000 成交价 RMB 32,200
材质 水墨纸本 形制 镜心

印文:沈兼士印
学生曲凤韶,年二十三岁,山东牟平人,北平辅仁大学物理系三年级肄业,特此证明。辅仁大学文学院院长。
沈兼士
三四、一、廿六
沈兼士(1887-1947)
吴兴(今浙江湖州)人。沈尹默之弟。中国语言文字学家、文献档案学家、教育学家。1887年7月31日出生于陕西省汉阴县城。曾与其兄沈士远、沈尹默同在省立一中、北大任教,有“北大三沈”之称,为中国新诗倡导者一。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倡导并写作新诗,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积极参加者。抗战期间,曾任《鲁迅全集》编委,参与组织抗日团体“炎社”。在训诂、文字、音韵、档案学等领域独有所识,建树颇丰。著有《文字形义学》《广韵声系》《段砚斋杂文》等。1925年,在女师大风潮中,沈兼士同鲁迅、马幼渔、钱玄同等人站在一起,发表了七人签名的《对于北京女子师范大学风潮宣言》,声援女师大同学的正义斗争。1926年,他随鲁迅先生同赴厦门大学国文系任教,不久返回北京任故宫博物院文献馆馆长。1929年,他进辅仁大学,任文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