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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38 清光绪 檀香木“南方火德星君宝印”

檀香木“南方火德星君宝印”
拍品信息
LOT号 4738 作品名称 清光绪 檀香木“南方火德星君宝印”
作者 -- 尺寸 宽11.5cm 创作年代 清光绪
估价 400,000-600,000 成交价 RMB --
材质 形制


本品取上好檀香木雕琢而成,所制印章规整,其选料极佳,用料颇丰,极尽奢华,宫廷皇家风范尽显。其上雕交龙为钮,龙身形遒劲,鳞片齐整,头部刻画细腻,双目平时前方,神态威猛张扬,雕琢抛光一丝不苟,平面打磨平滑;龙背供起成孔,用于穿系。印面呈方形,印刻篆书“南方火德星君宝印”八字,布局工整,法度自然。南方火德星君即火神,汉代即有关于四方神之说:“东方青龙、西方白虎、北方玄武、南方朱雀。天之四灵,以正四方”。日、月及五星之崇拜,起源很古。西汉以前,雍州即有专门祭祀它们的祠庙。《史记·封禅书》曰:“雍有日、月、参、辰、南北斗、荧惑、太白、岁星、填星(辰星)、二十八宿,……之属,百有余庙”。古时人们认为南方之神主火。经历代演变,人们逐渐将火神作为灶神奉祀,该印反映出人们对于火德星君的崇拜祭祀风俗,或为相关庙宇之印。
以木为材雕制玺印颇为少见,而檀香木作为上等香料,至光绪年间已十分稀缺,故而更是名贵至极。佛家对檀香更是推崇备至,谓之“栴檀”,素有“香料之王”、“绿色黄金”的美誉,以至佛寺也常被尊称为“檀林”或“旃檀之林”,而“栴檀”的意思即是“与乐”、“给人愉悦”。历朝历代虽均使用御宝,但一般没有规定确切的数目,直至乾隆十一年(1746年),其前代皇帝御宝重新考证排次,将总数定为二十五方,并详细规定了各自的使用范围。重新排定后的二十五宝各有所用,集合在一起,代表了皇帝行使国家最高权力的各个方面,而论及质地有金、玉和栴檀木,印钮的装饰则有交龙、盘龙、蹲龙型制。其中二十三方均由玉石雕刻而成,仅一方为檀香木所制,刻“皇帝之宝”,使用频率颇高,甚是希珍。且从此二十五宝可知,檀香木成为制作玺印的材料进入宫廷,可溯至乾隆一朝,流传已久。加之此玺印所雕交龙钮造型规整,雕刻精细,蛟龙神态庄重、威严,为清代宫廷玺印之常见造型,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值得典藏。
来源:法国刘易斯科赫家族旧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