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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9 清乾隆 白玉御题诗搬指

白玉御题诗搬指
拍品信息
LOT号 2109 作品名称 清乾隆 白玉御题诗搬指
作者 -- 尺寸 直径2.8cm 创作年代 清乾隆
估价 400,000-600,000 成交价 RMB 616,000
材质 形制


此搬指为和田白玉制成,上下两端雕刻细密规矩回纹锁边,中间刻馆阁体楷书御题诗云:“牙角徒传古,璆琳复见兹。虚中离象卦,圆外月盈规。讵止佩环用,兼成弓矢资。谁能连命中,差不愧瑰奇”及“乾隆御题”。后刻阳文干卦肖形“三”及阴文“隆”二印。外形上端较下端略小,是为佩戴舒适,刀法严整规矩,制式符合清宫造办处的档案记载。
这是一首咏玉韘诗,前两句:只听说古代搬指是由牙、角磨制的,现在又看到了美玉制成的搬指。从这句可以联想到乾隆的另一首(也是第一首)咏玉韘的诗中也曾有“底须象骨徒传古,恰似琼琚匪报兹”之句,可见他对玉制搬指有多么喜爱。三四句:扳指中间空空,符合八卦中“离卦”之相(所谓“离中虚”),而外面圆圆,像满月,符合“规”的要求。五六句:这种形制岂止可用于佩环,还可以使弯弓射箭更有威力。七八句:能箭不虚发,连连命中,才算对得起这玉制的瑰宝奇珍。
这首诗作于乾隆十八年(癸酉年,公元1753年),是他一生中所写的五十馀首咏玉韘诗中写作年代较早的(第一首写于乾隆十七年)。诗中充满乾隆对玉制扳指的喜爱之情,并称之为“瑰宝奇珍”。
“韘”即是俗称的“搬指”,是古代射箭时用于拉弓并保护手指的用具。清朝于马上得天下,乾隆帝更是将“骑射”视为祖宗家法和立国之本。他曾说:“骑射为我朝家法,每谆谕子孙当万年遵守。是以予虽年逾古稀,必岁幸木兰行猎。盖以身先之,不敢自逸。”而搬指作为射猎的必备物,其重要性可想而知。然而观察《乾隆大阅图》等宫廷绘画,发现乾隆平时在骑射实战中所用的搬指多是牙、角制作。可见玉搬指已经超出了其实用价值。而乾隆如此重视玉搬指的原因何在呢?在于他敏锐地发现,“搬指”既象征了满洲民族的家法,又凝结着儒家正统中培养君子的 “射”礼。“玉”既有璆琳之美质,又有“君子比德于玉”的深刻寓意。故以美玉制搬指,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