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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2 元 钧窑玫瑰紫渣斗式花盆

钧窑玫瑰紫渣斗式花盆
拍品信息
LOT号 5442 作品名称 元 钧窑玫瑰紫渣斗式花盆
作者 -- 尺寸 宽25cm 创作年代
估价 1,300,000-2,300,000 成交价 RMB 1,495,000
材质 形制

「二」字款
备注
天津藏家旧藏,有天津文管会退赔标签。
此盆唇口、鼓腹、下承圈足外侈,造型似渣斗而无敞口。通体罩施钧釉,釉层丰腴匀润,熔融自然,除底足处色泽略显葱翠之外,通体呈鲜妍的紫红色,其釉色红如火霁,灿似烟霞,明艳摄人。底足处有五孔,并刻有数位“二”,当属一类钧窑模造花器。此类器皿底部常刻有数字,从“一”至“十”皆有,一说其为注明器型大小的符号,并可与同尺寸器托相对应。《景德镇陶录》中对此也有记载“均窑,亦宋初所烧,出钧台,钧台宋亦称钧州,即今河南之禹州也。土脉细,釉具五色,有兔丝纹,红若胭脂,朱砂为最,青若葱翠,紫若墨者次之。三者色纯无少变杂者为上,底有一、二数目字号为记者佳。”
虽然《景德镇陶录》对此类器皿的年代推断为宋,但据近年河南禹州钧台窑之考古发掘及文献推论来看,此类花器之年代考据尚存争议,并且更倾向于明代早期,为内府颁样并下发到窑厂烧造而成。据万历一朝《大明会典•工部十四》记载:“凡河南及真定府烧造,宣德间题准光禄寺每年缸、坛、瓶,共该五万一千八百五十只,分派河南布政司钧磁二州……如遇缺乏,止行磁州、真定烧造,免派钧州。”可见至少自宣德年间开始,钧州即一直为宫廷烧造各式器皿。且除本品之陈设类器外,钧台窑出土的碗、盘等日用器,器类及造型也和同时期景德镇御窑及枫洞岩龙泉窑十分相似,三处对落选品皆采用了集中打碎填埋的方式处理,间接可证宫廷对三处窑厂之控制方式及管理制度是相同的。
而如本品之纯正而明艳的紫红色,也与明代尊火德,尚赤之传统不无关系,《明史•卷六十七•舆服三》载“洪武……三年,礼部言历代异尚……今国家承元之后,取法周、汉、唐、宋服色,所尚于赤为宜,从之。”这不仅标志红色于明代为至高无上的颜色,更代表着从礼制方面,皇家对朱红颜色的专有权,明代张应文在《清秘藏》解析称 :“均州窑红若胭脂者为最,青若葱翠色、紫若墨色者次之,色纯而底有一、二数目字号者佳,其杂色者无足取。”本品之色泽恰恰符合上述主张,呈色纯然而妍丽且无杂色,带来郁郁的古风和摒弃繁缛的妙境,代表了明代钧瓷之最高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