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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42 唐 “长庆三年进贺东银壹铤重伍拾两”一铤

唐 “长庆三年进贺东银壹铤重伍拾两”一铤
拍品信息
LOT号 14442 作品名称 唐 “长庆三年进贺东银壹铤重伍拾两”一铤
作者 -- 尺寸 -- 创作年代 --
估价 500,000-900,000 成交价 RMB --
材质 形制


唐 “长庆三年进贺东银壹铤重伍拾两”一铤,尺寸:263mm×73mm×12mm,重:1994g,珍罕

唐贞元三年长庆三年笏形五十两银铤
唐代五十两银铤,介绍如下:
1.“桂州经略使贞元三年元旦进奉银壹铤重伍拾两”银铤;该铤长272,宽73,厚11mm,重2044g。全身锈蚀不严重,錾刻文字竖写三排(图1),识读如下:
第一排“桂州经略使贞元三年元旦进奉银壹铤重伍拾两”
第二排“中大夫守桂州刺史兼御使中丞□桂州本管都防御经略招讨观察”
第三排“处置等使上柱国乐安县开国男赠紫金袋臣杨成进”。
从第一排文字看,这是一件唐德宗贞元三年(787)由桂州经略使为贺元旦而向朝庭进奉的银铤。
经略使,古代军事长官,唐代的经略使于唐太宗贞观二年(628)初设,主要设于周边重要地区。唐代桂林属岭南道辖区,贞元年间桂林下辖临桂、灵川、全义、阳朔、永丰、荔浦、建陵、理定、纯化、永福十县。
在唐代,桂林的名称曾称之为桂州总管府,州都督府、管内经略使、桂笆都防御观察使等。贞元年间为经略使,官价在正二品和从二品之间,在唐代级别很高。
第二排与第三排的文字解读,此处多为曾经受到的官职和封地,带有炫耀的成分,在唐代是一种普遍现象。
“中大夫”为虚职,皇帝近臣,顾问之职!同级的有谏议大夫、光禄大夫、从三品。桂州刺史,隋、唐地方官,从四品。御史中丞为从五品,“系掌邦国刑典”的职务(《旧唐书、职官三》)。“桂州本管都防御使经略招讨观察处置等使”,实际上是对桂州经略使这一职务全面的诠释。安史之乱后,在各地经略使之外,特别加了招讨、观察处置等称呼,以显示中央对地方管理的授权。
上柱国是勋级,对作战有功人员的表彰,分十三等,此为最高等。享受正三品待遇。乐安县为封地,址在今江西抚州境内,唐代属江南东道台州属县。开国男;爵位,五种爵位中最后一个,是唐代封给一般臣子的。紫金袋,唐代三品以上官员着紫袍,佩金鱼袋,称之为紫金袋。
最后为进奉人杨成,查新旧唐书未见其人。唐中期在贞元三年任桂州经略使的据查只有二人,一是卢岳,建中二年(公元781年)至贞元三年(公元787年)任桂州经略使。李佐在贞元三年(公元787年)至四年(公元788年)接任了桂州经略使,接任不可能在元旦前进奉,一般在元旦前要完成,故极可能是卢岳进奉的,而杨成仅是一名代办的官员。是否如此,需待进一步考证。
2.“长庆三年进贺冬银壹铤重伍拾两”银铤
该铤长2580,宽72,厚14mm,重1994g。全锈蚀较重,多字浸漶不清,錾刻文字也为竖写三排(图2)识读如下:
第一排“长庆三年进贺冬银壹铤重伍拾两”
第二排“山南东道节度使押衙光禄大夫检校太子宾客前行邓”
第三排“州长史兼侍御史弘农县开国男臣□□□进”
从第一排文字看,这是一件唐穆宗长庆三年(823)由山南东道的节度使押衙向朝庭进奉的贺冬(冬至)银铤。
山南东道,公元711年以山南道中分设,治所在今湖北襄阳,面积相当于今长江以北,河南西南、重庆东部万州一带,辖十八州八十四县。
节度使,主要地区统兵总管,级别与经略使大同,安史之乱后权力加强,但押衙、虞候、兵马使为节度使下属官员,级别较低。光禄大夫从二品,皇帝近臣,但仅为光禄大夫的检校,是一种级别很低的官职。“检校”唐中期以后为散官,无实权,只表示受到恩宠。安史之乱后更盛行,节度使、光禄大夫等的幕府参谋都用“检校”。太子宾客,正三品;是太子左右的秘书,但又仅仅前行,在太子宾客前时常走动的人,级别又是很低。邓州长史;从五品。侍御史;从六品下。其封地为弘农县,属汴州虢州弘农郡,地望在今河南灵宝县一带。开国男地是爵位,五爵中最后一等。
从这件银铤的职官地位看,显着要低于贞元三年的桂州经略使,最高仅为从五品。此铤最后进奉看名字为三个字,进奉后二字似乎为“高重”。此人名在新旧唐书中无考。
对这两件唐铤的识读研究,得出以下结论。
唐代进奉银铤多现于肃宗时收复两京后,至唐德宗兴元元年(784),诛朱泚,克复京师后,此风气更盛,邀得恩宠,各地官员进奉成风。德宗死后,顺宪穆等皇帝都有禁令,但未严格执行,至唐亡才止。
进奉的主流主要集中在节度使、观察使、刺史等地方大官、中级官员身上,《新旧唐书》《资治通鉴》中多有记载。从目前所见进奉银铤看,大多数集中在安史之乱之后的中晚唐时期,从年号看,从盛唐向中唐过度的天宝年款稍多,大多为杨国忠邀功进献之物,可以说杨国忠带了进献之风,安史之乱后风更盛,而各地除进奉外,各类税收也集中以银铤上。目前所见进奉时代,已知有开元、天宝、建中、广明、干符、上元等年款,铭刻贞元、长庆年间者系首次发现。
从扫描过去出土唐代银铤,大多出自西安,证明进奉的终级目的地是唐中央或皇帝。
该二件银铤是唐五十两的标准形别,称重后每两的重量在40-41克之间,属唐代大两标准。因此类银铤属称量货币,一般使用中需称重复核,因此仅需注明大概重量就可以了。
二件拍品附国土资源部西北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西安地质调查中心实验测试中心)检测报告

参考书目:
1、[日] 加藤繁:《唐宋时代金银之研究——以金银之货币机能为中心》, 中华书局 2006年。
2、金德平:《金紫银青——金银钱币的研究收藏》,中华书局2014年。
3、文四立编著:《中国银锭图录》,中国金融出版社,2013年。
4、《新·旧唐书》,中华书局,2015年9月,第十五次印刷。